来源:广东速达进出口 时间:2023年01月29日 07:46阅览:次
进口食品,指非本国品牌的食品,通俗的讲就是其他国家和地区食品,包含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并在国内分包装的食品。对于消费者而言,最直接辨别食品是否为进口食品的方式就是看有包装上有没有标注“原产国”。而通常人们会以商品条码是否为“进口条码”区分,这是一个判断的误区。因为商品条码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具有唯一性,并全球通行,它只表明该商品的注册地,不代表产品的实际生产地
一.食品进口要具备的几大要素:
1.国内收货公司应该具备进出口权
2.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 食品进口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
1进口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2详细装箱单(Packing list).
3进口购销合同(Contract).
4原产地证明(Certificate of origin).
5原产地卫生证(Certificate of hygiene).
6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
7成分分析报告(Report of analysis).
8生产国日期证明(Certificate of wine canned).
9生产商产品检验合格证明(Letter of Quality and Quantity).
10生产商出具的无木质包装证明(Certificate of No Wood).
11如果包装有木质包装必须有“IPPC”标志。如无标志必须提供生产国熏蒸证明书(Original FumigationCertificate).
12生产商出具的对包装物(食品瓶,纸箱)的健康无害证明(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 for foodcontact).
13原标签样张及清晰电子版
三.食品进口要办理哪些手续:
1.进口单位应提供进口食品类输出国(地区)产地证和卫生证明。
2.进口食品类(不包括免税进口食品类)应根据我国《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有关 规定加贴中文标签。
3.口岸进口食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监督检验合格的加贴“进口食品卫生监 督检验标志”,签发卫生证书(正本、副本),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进口。
4.海关凭对外贸易经济主管部门签发的进口货物许可证和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 验机构签发的放行通知单并征税后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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