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速达进出口 时间:2023年02月09日 02:47阅览:次
为掌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信息及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保障进口食品可追溯性,有效处理进口食品安全事件及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进口食品收货人首次进口之前,应当向其工商注册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并对所提供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进行备案登记的流程如下:
1. 访问境内进口商备案系统,在境内进口商企业端,申请提交备案信息。备案申请提交成功后,一定要记录下生成的备案申请号与查询号,以便于登录境内进口商企业端系统时使用。
2. 向其工商注册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浏览过本文的还看了: 进口食品